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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叛乱罪的犯罪构成

发布时间:2024-02-12 06:25:40 浏览:213

相信大家都知道主权对于一个国家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国家对于分裂国家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我们在新闻中可以看到有些国家出现过武装叛乱的行为,这给国家的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危害,那么在刑法中是如何规定武装叛乱罪的犯罪构成的?下面无罪辩护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1、主观构成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

2、客观构成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为武装叛乱、暴乱而安排分散的人使之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所谓策划,是指为武装叛乱、暴乱而暗中密谋、筹划,实际上是处于一切种罪预备状态。所谓实施,是指已经着手,正式开始实行武装叛乱、暴乱的活动。两者行为特征区别是,一个是武装叛乱,一个是武装暴乱。所谓武装叛乱,是指行为人使用枪炮或其他军事武器、装备等武装形式,以投靠或意图投靠境外的组织或敌对势力而公开进行反叛国家和政府的行为。武装叛乱并不完全等同于持械聚众叛乱。所谓武装暴乱,是指行为人采取武装形式如携带或使用枪炮或其他武器进行杀人放火、破坏道路桥梁、抢劫档案、军火或其他设施、物资,破坏社会秩序等,与国家进行对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携带、使用武器,只是使用棍棒、石块等一般暴力时,则不宜作武装暴乱对待。从两罪行为看,都是使用武器与政府发生武装冲突,但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武器尚未来得及被使用,或者没有使用武器犯罪即被制止,因此,如果行为人携带武器进行叛乱或暴乱活动,而不管其是否实际使用,都不会影响武装叛乱罪或武装暴乱罪的构成。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都可能成为这两种犯罪的主体。进行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的犯罪,实践中往往是多人或众人所为,例如某种组织或集团所为,单个人是不可能进行这两种犯罪活动;个人如果具有这种行为的,应依《刑法》的其他有关条文定罪处刑。

以上就是无罪辩护网为大家介绍的武装叛乱罪的犯罪构成,希望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维护国家统一与主权的完整使我们每个人应该尽到的责任,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都将走向失败。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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