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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国家信息中心原副主任马某玉被公诉

发布时间:2024-02-15 06:25:35 浏览:111

日前,国家信息中心原副主任马某玉(正局级)涉嫌 受贿罪一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某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某玉于2008年至2012年8月期间,利用其先后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及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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