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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6 06:25:35 浏览:125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日前,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以“文明守法平安回家”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通知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守护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机关要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开展安全隐患源头清零、公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农村交通安全治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网信部门要引导媒体网站加强交通文明正能量传播,倡导新时代交通文明新风尚;文明办要将交通文明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有机结合,大力倡导“有序礼让”社会公德建设,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教体验活动,系统强化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交通安全与“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充分融合,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货运企业、客货运场站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内部警示教育,督促从业人员落实安全驾驶、安全检查、安全提醒义务,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水平;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推动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加强典型事故曝光;共青团组织要发动高校学生和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深入社区、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劝导等专题志愿服务,全力开展好主题活动。
通知要求,要加强主题策划,丰富活动内涵,优先组织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推动交通安全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提高“一老一小”人群交通安全自护能力,精准组织“亮屏行动”,完善交通安全全媒体传播格局,推动交通安全文化和交通安全宣传纵深发展,发动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协同共建中不断提升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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