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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没房子户口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2-23 06:25:38 浏览:119

离婚了没房子户口解决办法如下: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原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3、离婚后无住房的,也可以凭借迁移证将户口落在社区集体户口或者当地人才市场等。

离婚的后果如下:

1、财产分割:离婚后,夫妻双方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共同财产包括离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以及离婚前夫妻双方个人名下的财产。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公平合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夫妻双方需要协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包括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探视权等问题;

3、赡养费问题:如果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支付赡养费;

4、财产债务问题:离婚前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需要进行清算,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付的债务;

5、婚姻关系解除:离婚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被法律认定为终止,双方可以自由再婚。

综上所述,离婚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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