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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7 06:25:34 浏览:121
不违法。高中不属于义务教育,不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假期不允许补课的规定。 而且不收费补课是老师的自愿行为,老师没有因此获得经济利益。 高中生已经大部分年满十六周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与补课,同时承担与他行为所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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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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