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台湾省
香港
澳门
发布时间:2024-02-27 06:25:41 浏览:207
绑架罪是一种危害性及其严重的暴力犯罪,因为绑架跟其他勒索财物类的犯罪不一样,绑架往往还存在有暴力、囚禁他人自由等行为。因此很多绑架不止一人参与,有时甚至是两人或者更多。那么参与绑架罪如何量刑?今天无罪辩护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绑架罪从犯会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是从犯,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
以上就是无罪辩护网为大家介绍的参与绑架罪的量刑标准,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或者需要相关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