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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9 06:25:35 浏览:111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2023年5月15日海关总署令第263号公布 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高质量发展,完善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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