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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9 06:25:40 浏览:144
北京危险驾驶罪怎么判可以判缓刑吗?
律师你好:
我朋友因在北京酒后驾驶汽车,被朝阳区公安局因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请问在北京这样的罪怎么判,可以判处缓刑吗?
正义刑事律师解答: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的朋友已经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关于你的问题,我们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醉酒后危险驾驶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通知》分析。你朋友会被判处2-6个月之间,不是判缓刑。
相关判例:
1、被告人张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
案件事实:被告人张某某于2011年5月17日1时许,酒后驾驶帕萨特牌轿车(车牌号:蒙Kxxxxx)由北向南行驶至本市西城区德胜门安德路西口时,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府右街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张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49.2mg/100ml。
判决结果:拘役2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2、被告人高某危险驾驶罪一案
案件事实:2011年5月2日21时许,被告人高某酒后驾驶本田奥德赛牌小轿车(车牌号:京PWJxxx)行驶至本市石景山区上庄大街鲁谷东街北口迤北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1.2mg/100ml。经查,高某于2008年11月因饮酒驾驶车辆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扣6分,罚款500元。
判决结果:拘役3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
3、被告人常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
案件事实:2011年5月5日20时许,被告人常某某驾驶一辆四轮农用机动车(车牌号:河北Gxxxxx,已作废)自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前沙涧村行驶至上庄镇南玉河村南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常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4.3mg/100ml。经查,常某某于2007年6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行政拘留10日,暂扣驾驶证5个月,罚款人民币1800元。
判决结果:拘役3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
4、被告人祝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
案件事实:被告人祝某某于2011年5月9日8时许,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途径本市朝阳区燕丰商场路口南侧时与小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经北京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祝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5. 0mg/100ml。
判决结果:拘役3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
5、被告人郭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
案件事实:被告人郭某某于2011年5月18日19时许,酒后驾驶时代牌轻型普通货车(车牌号:冀TH3705)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密云县滨河大桥时,被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交通大队民警查获。经检验,被告人郭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7.5mg/100ml。
判决结果:拘役3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通过以在北京发生的相关案例,可以看出来,对危险驾驶罪一般都是判处拘役2-6个月,没有判处缓刑案例,如有疑问可以向北京危险驾驶罪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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