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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9 06:25:41 浏览:171
洗钱罪是如何认定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不法分子为他人逃避赃款的追讨的行为构成洗钱罪,同时对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那么洗钱罪是如何认定的?今天无罪辩护网就为您讲解一下。
在认定洗钱罪的时候需要区分该罪名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区分开来,具体的区分方式如下:
(一)本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界限
《刑法》第312条规定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与《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罪,两者都属于连累犯的范畴,即行为人明知是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仍事后给予了犯罪分子某种帮助,因此,两者存在着很大的联系。但是,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而言,两者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
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后者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
好了,今天无罪辩护网为大家介绍的洗钱罪的认定方法就到这里了,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刑法》及相关罪名的知识,可以联系我们的刑事律师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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