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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9 06:25:39 浏览:159
减刑是指对犯罪分子减轻刑事处罚的一种制度,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酌情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能减刑的。那么哪些情况不能减刑?下面无罪辩护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哪些情况不能减刑
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二、不服限制减刑决定怎么办
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对被告人限制减刑。
上述内容就是无罪辩护网为大家介绍的不能减刑的情况,如果您对这方面还存在着疑问或者需要相关的刑事辩护,可以联系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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