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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的作品在哪些情形下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4-03-12 06:25:35 浏览:138

外国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受我国法律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圆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以上是无罪辩护网为您解答,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一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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