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2 06:25:35 浏览: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
(2005年11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发布 根据2015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27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23年5月15日海关总署令第26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
第三章 出口监管仓库的管理
第四章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的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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