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同居关系是不能主张继承遗产的,因为同居关系不会形成婚姻关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同居者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为对方设定遗赠。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协商不成的,一般会参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
2、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3、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4、对双方共或是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总而言之,同居关系中不可以相互继承财产,但是同居者可以为对方设定遗赠。当同居双方发生财产纠纷时,可以协商处理或者参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