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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0 07:25:33 浏览:224
刑事案件在多数人的概念是检查机关提起公诉,由法院来判决的案件。其实,在刑事案件中也有被害人自己提起诉讼的。那么提起刑事自诉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大家就随无罪辩护网一起来看一下。
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
注:诉状及证据材料必须是A4纸,且纸张左侧预留2CM的装订线。如被告为两个时,则提交三份诉状及证据材料,依此递增提交。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经常居住地证明(在现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
3、如原告为企业时,则提交:
(1)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5.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是无罪辩护网为您提供,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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