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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共同房产怎样分配

发布时间:2024-04-04 06:25:38 浏览:101

一、离婚共同房产怎样分配
离婚共同房产分配方式是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有孩子的份吗
离婚房产分割孩子没有份。离婚时分割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才是财产的所有权人,孩子并没有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孩子就无法拥有参与分配房产的权利,也就没有房产分割的份额。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时效是多久
离婚后财产纠纷时效是三年。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财产纠纷是因欺诈、胁迫产生,而受害人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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