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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有宅基地,儿子还能申请吗

发布时间:2024-04-07 06:25:36 浏览:158

父亲有宅基地,儿子不能申请了。

宅基地划分标准如下:

1、按户划分面积标准:各省份面积标准是不一致的,比如天津、河北规定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浙江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等等;

2、按人口划分面积标准:根据每户人口数量,每人划分固定的面积标准,以此来确定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目前,在四川、重庆两地有使用这种方式,每人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为20至30平方米;

3、按人口数量范围划分面积标准:比如3人及3人以下的农户要求宅基面积不能超过75平方米,4人的农户不能超过100平方米,6人以上的农户则需在125平方米以内等等。

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宅基地:

1、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且当前户内人均宅基地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

2、符合政策规定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成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3、现住房影响乡村建设相关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4、因自然灾害损毁或者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5、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或者因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被占用的;

6、自愿退出宅基地向农村村民集中建房点集聚的;

7、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退回原有宅基地协议,申请新建住房的;

8、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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