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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租赁合同是否以交付为成立要件

发布时间:2024-04-09 06:25:37 浏览:111

物品租赁合同是否以交付为成立要件要根据合同中是否有此约定确定,若有以交付为成立则交付为成立要件,若没有此项规定,则是否交付并不为租赁合同成立要件。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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