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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0 06:25:39 浏览:163
什么是扰乱市场秩序罪
扰乱市场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正当竞争,从事非法经营贸易或者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强行进行交易,扰乱和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本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商业信誉指的是“商业信用”和“商业名誉”。
【商业信用】
指商业行为与经济能力在经济活动中所受到的信赖。
【商业名誉】
指社会对他人在商业活动中的价值和地位的客观评价。
二、虚假广告罪
本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作虚假宣传】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夸大始矢实的宣传。
②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语意含糊、令人误解的宣传。
三、传统投标罪
本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合同诈骗罪
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客体】
社会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权利。
【客观方面】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本罪主体】
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主观方面】
只能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正确区分本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意欲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而经济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只是通过合同进行正常经济活动从而取得经济利益。
注意: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的。
②正确区分本罪与普通诈骗罪的界限。
③正确处理本罪与金融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关系。
“保险诈骗罪”事实上利用了保险合同。
“贷款诈骗罪”事实上利用了贷款合同。
但由于刑法对金融诈骗罪作了特别规定,所以,对于符合金融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的,原则上以金融诈骗罪论处。如利用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应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五、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本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六、非法经营罪
本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下列行为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①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最论处。
②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或者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③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中国港澳台地区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④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销售明知是添加有该类药品的饲料,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⑤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⑥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服务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⑦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⑧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⑨以提供给他人开设赌场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或者其专用软件,情节严重情节,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⑩非法生产、销售“黑广播”“伪基站”、无线电干扰器等无线电设备,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⑩①出于医疗目的,违反有关药品管理的国家规定非法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⑩②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⑩③自2019年10月21日起,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方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⑩④在疫情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七、强迫交易罪
本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八、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本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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