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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药费报销有期限吗

发布时间:2024-04-12 06:25:37 浏览:116

工伤医药费报销有期限。

工伤鉴定的方法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具体鉴定内容如下:

(1)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2)工伤职工工伤与疾病因果关系的鉴定;

(3)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4)工伤职工生活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5)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

(6)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综上所述,发生工伤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鉴定,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据,鉴定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报销医药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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