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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5 06:25:34 浏览:1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一般有45个类型,注册人注册了哪一类的商标,就应该在哪一类的范围内使用该商标,不得超出该商标的范围。 如今我国商标法上的商标分为:
1、文字类商标,使用文字构成的商标;
2、图形类商标,只使用图形构成的商标;
3、三维标志类商标,又称为立体商标;
4、颜色组合类商标,有色彩排列组成的商标;
5、气味类商标;
6、数字类商标,使用数字组成的商标;
7、组合类商标,各种图形、字母等构成的商标;
8、声音类商标,使用音符编成的商标;
9、字母类商标,使用字母、拼音构成的商标。常用的商标类型有字母类商标、图形类商标、文字商标和数字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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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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