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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职院“6·1”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4-04-19 06:25:35 浏览:101

  针对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6·1”食品安全事件,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联合调查组经勘察现场,调取监控视频发现,6月1日,学生在食堂吃出疑似为“鼠头”的异物,被涉事食堂工作人员事发当日丢弃。通过查看食堂后厨视频,查阅采购清单,询问涉事食堂负责人、后厨相关当事人、当事学生和现场围观学生等,判定异物不是鸭脖。根据国内权威动物专家对提取的当事学生所拍现场照片和视频进行专业辨识,判定异物为老鼠类啮齿动物的头部。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未认真调查取证,发布“异物为鸭脖”结论是错误的。 

  经认定,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此次事件负主体责任,涉事企业负直接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监管责任。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吊销涉事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顶格处罚。下一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等相关责任单位、涉事企业和责任人,并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抓好源头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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