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台湾省
香港
澳门
发布时间:2024-04-21 06:25:40 浏览:161
在我们国家,一个人如果犯罪了,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也要进行赔偿,那么没有进行民事赔偿可以假释吗?今天无罪辩护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没有进行民事赔偿是否能假释
一般不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财产性判项”是指判决罪犯承担的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判项,以及追缴、责令退赔、罚金、没收财产等判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假释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以上就是无罪辩护网为大家介绍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从上面我们可以知道没有进行民事赔偿的一般是不可以假释的。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的刑事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