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热点资讯>全文

刑法共同犯罪的形式

发布时间:2024-04-22 06:25:39 浏览:161

刑法共同犯罪的形式

(1)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

任意的共同犯罪:指一个人可以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这种犯罪法律没有限制主体数量。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必要的共同犯罪:指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这种犯罪法律规定主体必须二人以上。如聚众淫乱罪。

②必要共犯处罚主要根据分则条文,不适用总则有关共犯的规定。

③必要的共同正犯分为两类:对合犯(对向犯)和聚合犯(众多犯。)

聚合犯的两种情况

第一,聚众共同犯罪。

第二,集团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有组织地实施的共同犯罪。

犯罪集团具有以下特征:①人数较多。即三人以上,二人不足以成为集团;②较为稳定。表现在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③目的明确。犯罪集团的形成是为了反复多次实施一种或数种犯罪行为;④危害严重。

(2)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事后才通谋的,不成立共同犯罪。

(3)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以有无分工为标准,简单共同犯罪每一个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的共犯形态。复杂共同犯罪,指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着教唆犯、帮助犯和实行犯区别的共犯形态。

(4)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

一般共同犯罪,指共同犯罪人之间无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

特殊共同犯罪,指有组织犯罪或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多次实行犯罪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

罪状

罪状指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具体犯罪特征的描述。

简单罪状: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只简单地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

叙明罪状:在刑法分则条文中详尽描述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

空白罪状: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要参照其他犯罪、法规来确定某一犯罪的基本特征。

混合罪状:以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同时存在的形式描述某种具体犯罪。

引证罪状: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

分类: 法律资讯 热点资讯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