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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要几张照片

发布时间:2024-04-24 06:25:37 浏览:118

结婚登记照片需要如下:

1、结婚登记:三张大二寸(5*3.8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2、离婚登记:每人两张两寸(3*4cm)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3、补领结婚证同结婚登记,补领离婚证同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服务标准体系规定:结婚证照片规格为“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

4、需为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背景一般是红色的。可以在外面的照相馆拍摄,也可以在民政局的现场进行拍摄。新人可以化淡妆,但不可以化浓妆过于浮夸,需能够看出本人真实原本的面貌。

结婚证的领证条件是什么:

1、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单身;

4、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综上所述,登记结婚的照片要求是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要求是尺寸为(长*宽)6cm*4cm的红底或者蓝底的照片。切记登记结婚的照片一定不能是合成的照片,更不能是艺术照或者婚纱照,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登记结婚照片的尺寸规格,并且要画面清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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