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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广告对药品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罪最新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25 06:25:39 浏览:168

利用广告对药品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罪最新立案标准

某制药厂生产A中药,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进入市场销售。对外发布药品宣传写包治百病,上可治疗头疼发热、脑梗,下可治疗脚伤、腿脚不便,舒筋活血,从外科到内科,均可治疗。将这些文字制作成海报,对外发布,在各种媒体宣传。购买的消费者很多,销售额达到了5万元左右。后被人举报,经调查其中药并不具有上述功能,只有清热效果,且仅两位中药药材制成。某制药厂因虚假宣传涉嫌虚假广告罪被立案调查。

根据上述案例某药厂虚假宣传,涉嫌的虚假广告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因某药厂虚假宣传,根据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六十七条  〔虚假广告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传染病防治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三)利用广告对食品、药品作虚假宣传,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五)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虚假广告罪相关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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