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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在监狱劳动有报酬吗

发布时间:2024-04-29 06:25:41 浏览:15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是要接受劳动改造的,劳动改造是非常重要的,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是有劳动报酬的,那么罪犯在监狱劳动有报酬吗?今天无罪辩护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劳动改造是没有报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十二条  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九条 【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以上就是无罪辩护网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主要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相关刑事辩护,可以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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