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热点资讯>全文

结肠癌被拒赔,如何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发布时间:2024-05-02 06:25:36 浏览:98

法律分析:被拒赔的原因可能是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自己的疾病情况。但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经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无权拒赔。此外,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赔偿标准,如果赔偿标准不清晰,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疾病情况等事实。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二十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导致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时无法准确评估保险风险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赔偿标准和方式。
结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疾病情况,如果如实告知且赔偿标准明确,保险公司无权拒赔。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分类: 法律资讯 热点资讯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