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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6 06:25:39 浏览:106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立案量刑标准2022
老刘住的村子后山有很多种类的蛇。老刘听说某饭店收购蛇做原材料制作美食,遂打起了主意。老刘来到山里,捕获了4条大蛇,当天晚上拿到饭店去售卖,得了3000元。如此,老刘每天都去那里捕捉连着去了1个多星期,一共获利了3万多元。后来,被人告发,因涉嫌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本案中,老刘的行为涉嫌了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那么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根据2022年4月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为依法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八条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以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同时构成非法狩猎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以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定罪处罚。
第十二条 二次以上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二年内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数量、数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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