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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没签合同受伤不能算工伤吗

发布时间:2024-05-10 06:25:37 浏览:140

工地上没签合同受伤不能算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受的伤害是算工伤的。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先确认劳动关系,再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此行为。工地受伤无劳动合同,只要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相关责任主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工伤赔偿有以下项目:

1、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丧葬补助金;

12、养亲属抚恤金;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综上所述,认定为工伤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只要符合认定的条件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一般在补偿时就会按劳动者实际的收入与伤情来进行确定,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这笔补偿就会由用人单位全额的承担,这都是有规定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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