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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4 06:25:34 浏览:83
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对土地强制进行征收的,强制征收土地的同时,按补偿标准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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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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