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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6 06:25:41 浏览:150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是对有悔改或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人员的一种奖励,激励服刑人员改过自新,引导其步入正途,那么减刑后又犯罪了怎么处理?下面无罪辩护网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具体而言,这种情形因再犯的新罪发生在不同的时间段而对减刑裁定效力有不同的影响:如果是减刑之后再犯新罪的,因为这种情况属新罪是于减刑裁定正确适用的情况下发生的,该新罪对此前的减刑裁定效力不发生影响,故此时应当将对新罪所判刑罚与经减刑之后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或尚需执行的刑罚依刑法71条的规定,实行并罚。
在监狱管理部门依据犯罪的实际情况报送法院裁定减刑后,服刑人员在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不影响已经减刑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此时应按照减刑后的刑期与新罪刑期及漏罪的刑期实行并罚。
好了,今天无罪辩护网为大家介绍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些,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懂的地方,想要找律师咨询,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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