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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编制合同期五年,想违约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5-18 06:25:37 浏览:128

教师编制合同期五年,想违约如果有保密义务或有专项培训费用的,需要赔偿违约金。
编制教师是指拥有事业编制的在编教师,时属于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编制教师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并享受事业单位的工作待遇。
编制教师的优势:
1、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的事业单位,一旦考取了就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的工作待遇。
2、有编制的教师工资也是不错的,主要由基本工资还有津补贴以及职称工资等组成,并且后期随着职称以及工龄的增涨,工资也会越来越高。
3、有编制的教师工作更加有保障,并且也十分的稳定,并且教师是可以调动的,在退休这后还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会以及职业年金。
考取了教师编制之后,就可以享有不错的福利待遇。所以,只要是符合条件者,皆可以报考。
报考教师编制的条件是:
1、必须要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的学历。
2、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
4、年龄要在18-35周岁之间,研究生以上的学历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上。
5、要有我国的国籍。只有符合条件者,才可以报考编制教师。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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