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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30 06:25:35 浏览:97
商标转让需要花费8-10个月左右的时间。商标转让流程如下: 1、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 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出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刊登核准公告并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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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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