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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规扣分标准最新

发布时间:2024-05-31 06:25:39 浏览:117

交通违规扣分标准如下: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每次扣3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会车的,每次扣2分;

3、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超车的,每次扣3分;

4、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掉头的,每次扣2分;

5、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每次扣2分;

6、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应急车道的,每次扣6分;

7、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超过核定人数或核定载质量的,每次扣3分;

8、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未按规定让行的,每次扣2分;

9、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未按规定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每次扣2分;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未按规定让行人先行的,每次扣2分;

11、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其他禁止超车的路段违法超车的,每次扣6分;

12、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驾驶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客车、校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每次扣6分;

13、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驾驶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客车、校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每次扣6分;

14、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驾驶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客车、校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的,每次扣3分;

15、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驾驶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客车、校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每次扣2分;

16、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驾驶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客车、校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每次扣2分;

17、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驾驶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客车、校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每次扣2分;

18、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驾驶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客车、校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每次扣2分;

19、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驾驶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客车、校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每次扣2分;

2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驾驶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客车、校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每次扣2分。

交通违规常见行为如下:

1、闯红灯:在红灯亮起时,仍然通过路口的行为;

2、超速行驶:在规定的限速范围内超过限速行驶的行为;

3、醉酒驾驶: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4、逆行:在规定的车道内,逆向行驶的行为;

5、不按规定让行:在交叉路口、人行横道等地方,不按规定让行的行为;

6、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在禁止通行的路段或者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或者通行的行为;

7、未系安全带:在驾驶机动车辆时,未系安全带的行为;

8、手机打电话或者发短信:在驾驶机动车辆时,使用手机打电话或者发短信的行为。

综上所述,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交通管理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规定予以处罚,并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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