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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4 06:25:41 浏览:157
犯罪嫌疑人是先被治安拘留后再判刑的,在判刑了之后罪犯觉得自己之前治安拘留已经拘留在看守所一段时间了,这段时间自己不能够白白被拘留,那么治安拘留的时间可以抵刑期吗?下面无罪辩护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如果治安拘留与所判刑罚属于同一个犯罪行为的,治安拘留时间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
法律规定
《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和《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应当在刑事裁判文书中写明刑种、刑期和主刑刑期的起止日期及折抵办法。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管制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以上就是无罪辩护网为大家介绍的主要内容,从上面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治安拘留与所判刑罚属于同一个犯罪行为的,治安拘留时间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如果你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来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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