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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8 06:25:34 浏览:109
实用新型专利每年都要交年费。专利权人应按照限定交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实用新型专利具体年费从第1年至第3年每年600元,从第4年至第5年每年900元,从第6年至第8年每年1200元,从第9年至第10年每年2000元,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限内交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2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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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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