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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8 06:25:40 浏览:153
组织作弊罪怎样认定情节严重
根据《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
2、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3、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
需要注意的是,“考试工作人员”的范围可以理解为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考、考试系统操作、评卷等人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
(4)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
(5)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
(6)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
(7)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
(8)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是全国刑事律师服务平台为您整理的组织作弊罪怎样认定情节严重相关常识,如果有疑问,请来电咨询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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