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不是必须签三方协议。一般来说三方协议是统计大学生毕业就业率的重要依据,三方主体包括毕业生、用人单位、高等院校。在三方协议中,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如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学校不能强迫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根据规定,在毕业前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不需要签订三方协议。如果学校有不签三方协议就不给毕业证、报到证的,毕业生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举报投诉。
一般签订就业三方协议的流程如下:
1、与就业公司达成就业意向;
2、到学校就业中心领取三方协议;
3、自己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
4、到公司盖章;
5、最后到学校盖章,通常学校还有最后一步网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