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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6-24 06:25:41 浏览:132

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区别是什么

放火罪和失火罪都是侵犯公共安全的犯罪,极其容易造成严重的人身财产方面的损害,但是两者在量刑方面是完全不同的。那么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大家就随无罪辩护网一起了解一下。

放火罪失火罪的区别

放火罪失火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放火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失火罪的主观方面则为过失。

(2)犯罪主体不同。放火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失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则为16周岁。

(3)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放火罪是危险犯,只要具有足以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结果的危险,即可构成,而且是既遂;失火罪为结果犯,只有实际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才构成犯罪。

失火罪怎么处罚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也就是说,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

但是,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前提下,综合考察分析犯罪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情况,如果情节较轻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这是特殊的量刑幅度,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这种情况,如果综合考察分析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情节,不属于情节较轻的,则只能在基本的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

至于何为情节较轻,不能只看一个方面的情况,而应该综合分析主客观诸方面的情况,然后进行整体认定。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如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等;

2、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如是否属于已满16周岁末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等;

3、犯罪客观方面的情况,如犯罪造成的具体损害情况,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侵犯的对象等。

以上就是无罪辩护网刑事辩护律师为大家介绍的放火罪失火罪的区别,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懂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我们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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