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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只签一年合同的后果

发布时间:2024-06-25 06:25:38 浏览:89

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年限低于两年是违反规定,将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合同签一年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提前解约:

1、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4、 被派遣劳动者违反相关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违反相关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劳务派遣具有的法律特征:

1、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

2、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综上所述,正常情况下被派遣的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工单位来讲,用工单位也可依据合同约定依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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