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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6 06:25:39 浏览:86
法律规定,哺乳期的女性犯罪一般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孕妇犯罪具体情形的规定,孕妇犯罪后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并不意味着犯罪可以免除刑罚。孕妇或者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死刑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哺乳期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被告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正在哺乳期间的女性来说的话,是当然可以进行判刑的,只是在进行关押的过程中,是有可能会进行取保候审,因为对方还需要哺育子女,这个时候不便进行收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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