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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是否应对投资者的基金损失负责?

发布时间:2024-06-27 07:25:33 浏览:105

法律分析:基金公司作为公募基金的管理者和运营者,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基金的安全性和盈利能力。如果基金公司管理不善,导致投资者的基金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投资者自身的投资风险和选择基金产品的自主性也需要考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基金托管、投资管理等职责,对基金财产负有保管责任,并对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承担保障义务。
2.《基金法》第二十一条,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运用投资组合中的基金资产增加投资者的财产份额收益,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能力。
3.《基金合同》根据投资者的选择和风险偏好制定,基金公司应当履行其在合同中所承诺的投资管理、风险把控等职责。
综上所述,基金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管理者和运营者,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投资者也需要自主选择基金产品,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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