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雇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将面临以下处罚:
1. 处以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未按规定与未成年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规定给予罚款。罚款数额为未成年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
2.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险性、有毒性、有放射性等特殊劳动的,应当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3. 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险性、有毒性、有放射性等特殊劳动,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和民事赔偿等后果。因此,企业在用工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雇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险性、有毒性、有放射性等特殊劳动,并且应当与未成年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合规地开展用工活动。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