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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要交纳多少费用

发布时间:2024-07-10 06:25:40 浏览:83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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