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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4 06:25:36 浏览:91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王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波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长期违规收受礼金,特权思想作祟,接受他人安排让亲友违规乘坐公务用船旅游;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贪图享受,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别墅,要求其安排提供保姆、出行等生活保障服务,公器私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开展、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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