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台湾省
香港
澳门
发布时间:2024-07-24 06:25:40 浏览:143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2、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偷渡到国外被遣送回国,如果不是组织者,不承担刑事责任。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渡者将处以拘留及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一条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依照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二)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五)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六)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