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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再迁回可以分土地吗?

发布时间:2024-08-06 06:25:37 浏览:73

法律分析:
应区分如下情况:1、在当事人的户口迁回后,不属于当地的农业户口,或者当事人迁回之前,分红就已经划定享受对象的,当事人是不能享受的;2、在当事人的户口迁回后,还是属于当地的农业户口的,当事人可以享受户口迁入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村主任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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