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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的立案标准和判刑标准

发布时间:2024-08-06 06:25:44 浏览:124

在我们国家,我们国家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偶尔会看到或者听到因为某些事情非法拘禁他人的现象。那么对于非法拘禁的立案标准和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无罪辩护网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一、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二、非法拘禁罪的判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好了,上述内容就是无罪辩护网今天为大家介绍的非法拘禁的立案标准和判刑标准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刑事律师咨询,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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