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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封存病历及封存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4-08-07 06:25:34 浏览:82

病历是每个病人到医院就诊的时候,医生都会记录的一个小本子。当生活中的医疗事故损害或医疗纠纷无可避免地发生时,要懂得如何对相关证据的收集,下面对病历资料的封存进行简单的描述。建议加入作为见证人的第三方参加封存,可以避免互不信任、缺乏封存全程监督造成的诸多问题。

以上是无罪辩护网为您解答,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日间病房护士或医生与院办公室联系,同患者家属一起携带病历原件到办公室复印病历。清点原件及复印件总数,在办公室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和患者或其代理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复印件。在其封面上注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病历号、床号、时间、页数并做好相关记录。家属签字后由办公室盖章并保存,病房工作人员将病历带回。

第五条 封存的病案应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有关内容。因抢救等原因未能及时记录的病案内容应记录完整后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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