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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生效的时间

发布时间:2024-08-17 06:25:37 浏览:82

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下对于定金合同的相关内容也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定金的支付存在异议的,可以协商处理或者起诉处理。
定金的效力定金的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
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6、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所以,定金是一种实践合同,自交付之日起生效。如果一方有约定行为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予返还定金,如果是收受方有违约行为的,双倍返还定金给买受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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